各镇(街)农办:
现将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发动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家庭农场积极申报,以及对2019年认定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做好监测材料报送工作,于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及监测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区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股。
附件:1.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名单
2.《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0日
(联系人:陈俊羲,联系电话:6373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