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12-03
各镇(街)农业农村办公室:
根据《关于转发<江门市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加快培育我区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提升农机化生产和农机作业防灾救灾应急能力,保障粮食和中央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2024年全区认定一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达到《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标准》(见附件1)。
二、申报名额
本次申报推荐名额不限,由各镇(街)农业农村办公室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镇(街)农业农村办公室要加强宣传引导,按照自愿申报原则,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向所在镇(街)农业农村办公室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二)择优推荐。各镇(街)农业农村办公室配合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标准(见附件1)对申报主体进行材料初审和现场核实以及遴选推荐工作。
(三)评审遴选。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及相关管理部门召开专题评审会议,遴选提出拟认定的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名单。
(四)公示公布。拟认定的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名单在区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正式对外公布,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请于2024年12月9日前报送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附件:1.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标准
2.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书(模板)
3.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表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日
(联系人:汤杰鹏,电话:6668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