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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7-07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新人社监列决字〔2022〕第43-1号


用人单位:红心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1MA63BRPE84

法定代表人:杨小强,身份证号码:5105211995*******7

  经查,你单位承建的江门新会中梁兰园阅台工程项目后,将劳务分包给四川顺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顺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雇请肖益等88人到该项目工地上工作,现拖欠肖益等88名工人的工资差额共3053000元。2022年6月7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告知书》(新人社监列告字〔2022〕第43-1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我局决定:将你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杨小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日。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部门: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一股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

联系人及电话:林锦怀,0750-6639147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