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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会区2024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配租配售资格审核合格名单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17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团区委、区国资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新会区关于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修订)》(新组通〔202323号)相关规定,结合人才住房配租配售资格申请受理情况,现将审核合格名单予以公示:

一、合格名单

经审核,共9名合格人才符合新会区人才住房配租配售资格条件,审核合格名单详见公示表。

序号

申请人

新会区人才

申请事项

享受优惠

姓名

证件号码

1

安梅

640221********5121

高层次人才(第类)

购买人才住房

按房屋销售基准价

最高优惠60

2

李春刚

142625********1932

高层次人才(第类)

购买人才住房

按房屋销售基准价

最高优惠20

3

张荣汉

440721********3316

高层次人才(第类)

购买人才住房

按房屋销售基准价

最高优惠20

4

周婷婷

440785********0723

高层次人才(第类)

购买人才住房

按房屋销售基准价

最高优惠20

5

齐晔

56****699(护照)

高层次人才(第类)

租赁人才住房

免租金提供150平方米以上的人才住房居住不超过5年。

6

杜迪佳

530112********0528

高层次人才(第类)

租赁人才住房

免租金提供120平方米以上的人才住房居住不超过2年。

7

陈健莹

440711********3029

青年人才

租赁人才住房

市场租金基准价50%计收,最长不超过1

8

李思明

441581********0770

青年人才

租赁人才住房

市场租金基准价50%计收,最长不超过1

9

杨文祝

440882********1529

青年人才

租赁人才住房

市场租金基准价50%计收,最长不超过1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新会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分栏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模块http://www.xinhui.gov.cn/zwgk/zdlyxxgk/和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xinhui.gov.cn/gzjg/qzfgzbm/jmsxhqrlzyhshbzj/tzgg/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4417日起,至2024423日结束

三、投诉举报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申请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举报电话:6390323区住房城乡建设地址:新会区会城知政北路13号,举报电话:6618232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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