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6-21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技术工作的通知》(粤职训函〔2020〕3号)和《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17〕280号)。我局于2024年3月22日和6月5日,组织专家分别对江门市新会机电职业技术学校和新会技师学院进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现场督导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两家创业培训机构重视创业培训工作,具有承担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师资、组织学员、开班筹备、跟班服务、组织结业、全程监督评估、提供后续指导服务等任务。能配备10名以上具有创业教师培训资质师资开展教学活动,积极开展在校生创业培训工作,培训台账能装订成册、整齐、清晰。
一、开班前准备方面。严格筛选符合参加创业培训项目(或课程)条件的学员。为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能提供相应培训课程。要求学员签订创业意愿承诺书,每班人数能按规定控制在30人以下的小班制,互动式教学。
二、培训过程方面。按规定放置U型课桌,使用人社部统一教材,每次上课都有授课教师和学生亲笔签名,按规定培训学时GYB不少于24学时、SYB不少于56学时授课,有拍摄上课照片或视频存档。倡导以能力建设为导向,坚持理论实践相融合的培训理念,让学员在培训中完成真实创业任务训练。
三、培训考核方面。培训完毕,每个学员能够按要求撰写《创业计划书》。经考核合格学生发放《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并存档。
经评估,江门市新会机电职业技术学校和江门市新会技师学院两家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年度评估为合格。
公示期: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区人社局职建股联系,电话:0750-6635835或0750-6665995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