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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2-25

据新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发来《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始终坚持高举旗帜、紧跟核心,坚定凝心铸魂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牢牢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局领导干部学思悟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研究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多形式活动。锚定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百千万工程以及市委“1+6+3、区委“一园三中心”工作安排,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聚焦人社主责主业,扎实开展攻坚行动,在服务和保障全局高质量发展中再创新功,为新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社保障。我局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结合人社工作实际,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以开展学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不断创新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形式,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为服务企业、改善民生和人社事业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主动参加2023年度专题述职工作接受监督,并将报告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对照《新会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新法新规。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人社工作的抓手之一,列入重要议程,做到“三个到位”,组织保障有力。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全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使法治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分解部署到位。把法治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股室,做到使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制度落实到位。对区政府公布的各类行政许可、执法及监督服务等事项认真进行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将职责分解到具体的事业单位、股室和执法岗位,做到了职权清、程序严、标准明,严把受理、调查、程序、处罚裁量、依法执行“五关”,形成了全局法治建设工作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

我局坚持以服务发展和改善民生为己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对在办事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27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免提交材料数达79份,极大地简化和优化了审批流程,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二是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办理。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列明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做到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严格规范办理。缩短办理流程,利用信息化系统“不见面办理”,凡申请材料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行即时即办,提高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率。三是不断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持续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以进一步推动人社领域“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为目标,实现招用员工、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等13个企业和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并实现“一窗通办”;区社保局同步实现11个社会保险“一件事”业务。我局共7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域通办”。根据市社保局统一部署已选取63项社保险高频服务项,实行线下全市窗口通办,即全市范围内同一社保服务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无差受理、参保地同标准办理。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机制不断完善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科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贯彻落实《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度。与广东冈州律师事务所续订服务合同,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办理信访积案、案卷评查、合同签订、制定政策、法律规章咨询等方面积极吸收法律顾问的意见,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落实做好新会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双公示”的要求,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后的四个工作日内通过江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公示;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的事前、事后公示制度,依托我区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执法人员信息和部门机构信息,开设行政执法专栏,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便于群众查询监督。二是规范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统一使用广东省人社厅出台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版)》,配合市人社局制定本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裁量基准,以省、市行政裁量权基准为依据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三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不少于两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对全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全面监督检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谁执法谁普法”、送法到企业等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企业遵纪守法意识,督促企业规范化管理。

新会区治欠办坚持高压治欠态势,今年以来,国家欠薪线索平台接收欠薪线索共1846宗。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7宗,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23宗,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案件6宗,公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4件。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受理2071件,去年存案44件,需办案件2115宗,结案2081宗,结案率为98.39%,加上基层调解组织的案件,调解率为84.08%

(六)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创新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三方联调中心实体化建设,区总工会自20241月起每个工作日均安排工会系统调解员到三方联调中心值班,在局的指导下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逐步提升法律知识水平和协商调解技巧,并将致力于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工会调解员队伍。二是大力推动各镇街调解中心实体化建设,整合各方资源,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并不断优化调解队伍结构,不断提高镇街调解员调处劳动人事争议的能力,提升镇街调解组织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三是形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基层调解组织的劳动人事争议信息收集网络,建立联络制度,基层调解组织发现风险隐患及时上报,做到及早发现、事前预防。同时,按时、完整、准确报送调解仲裁统计分析监测数据及形势分析材料,捕捉“弱信号”,提前研判劳动人事争议隐患。着力建立健全多层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调解工作规范化、完善多元处理机制,引导当事人对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快速有效化解矛盾。

(七)创新普法方式,不断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一是推进在镇街举办企业用工风险防范普法讲座,召开中小微企业专场,针对中小微企业易发多发的劳动纠纷问题全面释法,提高用人单位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降低劳动争议纠纷与税务局合作,在每月新办企业培训会上植入宣传人社政策,加强源头治理。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借力特殊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利用招聘会、专项执法检查等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普法宣传资料给企业和劳动者,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及时有效地开展维权典型案例宣传工作,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深入实施新会区“治欠十条”,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落实做好《新会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仍有不足,与方案目标要求存在差距。

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数量高位运行,处理行政争议队伍力量薄弱,“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机构超负荷运行,严重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

)普法宣传形式略显单调,普法内容不易被群众接受,案例宣传教育力度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些差距,多渠道宣传矩阵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继续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用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持在100%。

是化解人社领域行政争议。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按部门分工负责,在专业化、职业化上夯实基础。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梳理和完善日常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动依法行政。认真分析总结当前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发展趋势和重点难点,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切实规范行政行为,稳妥处置各类人社领域行政争议。不断完善应诉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做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政府的行政复议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一步加强案前调解,做好行政争议案件的统计分析,通过分析行政争议案件的类型和产生的原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同时,加大维权执法和争议调处力度,实施维稳预防、源头治理、争议化解联动,全力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

是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股室在普法中的责任。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事务经办、12333”电话咨询的作用,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