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第三季度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时间 |
1 | 新人社监罚决字〔2021〕第28号 | 行政处罚 | 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 | 行政处罚6000元 | 新会区御满酒楼 | 92440705MA55XHE73J | 赵天恩 | 2021年7月21日 |
2 | 新人社监罚决字﹝2021﹞第49号 | 行政处罚 | 江门市恒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8日至2021年7月23日期间雇请邹某(2005年11月25日出生)及陈某(2006年6月11日出生)2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镀锌板的涂色描边工作。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 行政处罚10000元 | 江门市恒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91440705MA4XA1M604 | 伍锦朋 | 2021年8月17日 |
3 | 新人社监罚决字〔2021〕第59号 | 行政处罚 | 被处罚单位于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9月25日期间雇请梁某(2008年9月8日出生)、方某(2007年7月5日出生)及钟某(2006年10月18日出生)共3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清点货品(信封)工作。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 行政处罚15000元 | 江门市新会区耀文纸制品有限公司 | 914407050651609614 | 江依霖 | 2021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