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8-30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公告
新人社监字〔2024〕第73号
被处罚单位:广东恒丰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510758479
住址:中山市三乡镇大布城桂公路东68号109室
负责人:容繁荣
我局查处广东恒丰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拖欠工人工资一案,已充分调查核实,经查,你单位存在拖欠王宽等17名工人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的工资差额共935465.4元的行为,情节严重。我局于2024年8月16日依法向广东恒丰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告知书》(新人社监列告字〔2024〕第73号),广东恒丰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异议,经核实,广东恒丰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仍未按要求履行整改。随后,我局依法向广东恒丰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新人社监列决字〔2024〕第73号),但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执行送达,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广东恒丰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公告送达新人社监列决字〔2024〕第73号《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内容如下:
“经查,你单位存在拖欠王宽等17名工人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的工资差额共935465.4元的行为,情节严重。我局于2024年8月16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告知书》(新人社监列告字〔2024〕第73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异议,经核实,你单位仍未按要求履行整改。
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我局决定:将广东恒丰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以及负责人容繁荣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7年8月29日。
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受理地址:新会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江门市新会区东庆北路28号)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予公告,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2号楼110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0-6639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