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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江门市建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9-12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新人社监字2024〕第92

单位名称:江门市建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MA7M69FE7Q

住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三崖村委下沙村滩涂围垦一区(土名)自编1

法定代表人姓名:詹穗雄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我局接到工人投诉,称其在江门市建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该投诉事项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条件,我局已立案处理。随后,我局通过政务短信要求你作为江门市建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2024年8月23日9时前往我局接受询问,配合处理工人工资支付等相关事宜,但你或者江门市建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逾期未前往我局接受询问。随后,我局于2024年9月4日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新人社监字{2024}第92号,要求你于2024年9月10日9时前到我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但你或者江门市建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逾期未前往我局接受询问。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4年9月18日9时前到我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我局将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2日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2号楼110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0750-6639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