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3-05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新人社监列决字〔2025〕第5号
用人单位:广东恒丰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28754665A
工商信息登记地址:中山市三乡镇谷都大道旁恒丰大楼(三鑫学校斜对面)
你单位承建江门市钜中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江畔花园工程项目后,委托广东恒丰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对项目施工进行管理,广东恒丰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将江畔花园3-4幢、9-12幢、15幢、18-21幢及B、C、F车库装修劳动分包工程分包给泸州市高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再将江畔花园5-12幢、15幢及E、F车库钢筋、砼、模板装修劳务分包工程分包给江门市天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由上述两间公司组织工人进行施工,现泸州市高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泸州市高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仍拖欠合计125名工人5912392元工资差额,情节严重。2025年2月7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告知书》(人社监列告字〔2025〕第5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
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我局决定:将广东恒丰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5年3月5日至2027年3月4日。
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受理地址:新会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江门市新会区东庆北路28号)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5日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2号楼110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0-6639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