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5-28
新人社监字〔2026〕第110-2号
单位名称:江门市源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05MAK5YAB6X0
住址: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梅阁村台港围(办公、宿舍楼)自编1号
法定代表人:鲁小孟
我局于2026年5月15日向被处罚单位作出新人社监字〔2026〕第110-2号《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被处罚单位自收到整改指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78名工人2026年4月、5月的工资共426731元,并在支付工资的次日将工人工资支付凭证(工人签收表)复印件送至我局,但被处罚单位逾期不改正。
上述事实有《调查笔录》、新人社监字〔2026〕第110-2号《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送达回执》等证据证明。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版)》第十二条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序号79的规定,被处罚单位涉及拖欠劳动者工资金额5万元以上,情节严重,拟对被处罚单位罚款18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处罚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8日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0-6639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