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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恩诉中山市鼎范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工资争议一案开庭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13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中山市鼎范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江东恩诉你公司工资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3]第1898号),申请人江东恩请求支付2023723日至2023828日期间的工资差额1500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1、新劳人仲案字[2023]第1898号应诉通知书(包括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仲裁权利义务须知、证据清单);

2、新劳人仲案字[2023]第1898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3122911时,开庭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综合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议庭)。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50-6635848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