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怀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政府工作部门 >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仲裁公示
周俊颐诉新会区芳豪食店工资争议一案开庭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3-25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新会区芳豪食店:

本委受理周俊颐诉你店工资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506号),申请人周俊颐请求支付20231110日至20231210日期间工资4350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1、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506号应诉通知书(包括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仲裁权利义务须知、证据清单);

2、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506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4513930分,开庭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综合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议庭)。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50-6635848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