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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功行等8人诉江门市新会区金泉康乐中心工资争议一案开庭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19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金泉康乐中心:

本委受理李功行等8人诉你中心劳动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743-749号、763号),申请人李功行等8人请求支付20231225日至2024331日期间工资、提成,合计52726元(详见附表)。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1、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743-749号、763号应诉通知书(包括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仲裁权利义务须知、证据清单);

2、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743-749号、763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开庭地点详见附表)。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50-6635848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