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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树丰诉江门市新菱东茶点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工资争议一案变更、增加仲裁请求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22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江门市新菱东茶点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许树丰诉你公司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611号),申请人许树丰变更、增加仲裁请求:请求支付202421日至320日工资8600元,确认双方于202276日至202432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款之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611号增加、变更仲裁请求通知书、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补充证据副本(开庭时间为20245171145分,开庭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综合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议庭)。;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50-6635848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