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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德权诉江门市味国鲜餐饮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争议一案决定书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30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江门市味国鲜餐饮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区德权诉你司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551号)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551号仲裁决定书。

决定如下:

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6605661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