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怀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政府工作部门 >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仲裁公示
罗春全诉四川中科胜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补偿争议一案开庭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6-06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四川中科胜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罗春全诉你司工伤补偿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904号),申请人请求确认与你司于2024422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你司支付工伤待遇240807元。因采用公告送达以外的方式均无法向你司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1、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904号应诉通知书(包括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

2、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904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472215时,开庭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1号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庭)。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50-6605661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