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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启龙诉盐城市大丰区仁顺物流有限公司工资争议案件开庭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6-17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盐城市大丰区仁顺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汪启龙诉你司工资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958号),申请人汪启龙要求你司支付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期间的工资差额55414元。因采用公告送达以外的方式均无法向你司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1、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958号应诉通知书(包括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

2、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958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依次为2024年8月1日9时,开庭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1号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50-6605661)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