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新会区会城婉婷红木家具加工厂:
本委受理邓芝文诉你工资争议一案(案号: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1125号),邓芝文要求你支付其2024年4月工资10050元、5月工资1720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本案的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
1、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1125号应诉通知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仲裁权利义务须知、证据清单、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
2、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1125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时,开庭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①号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议庭)。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50-6605669)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