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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妙芳、黄雅琼、黄雅靖诉新会区伊尚托管中心工资争议一案开庭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8-05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新会区伊尚托管中心(个体工商户):

本委受理赵妙芳黄雅琼黄雅靖诉你单位工资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4124312441261号),其中赵妙芳要求你单位支付202441日至2024517日期间工资1550元、黄雅琼要求你单位支付202441日至2024419日期间工资731雅靖要求你单位支付2024115日至2024215日期间工资差额2300元。因采用公告送达以外的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1、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124312441261应诉通知书(包括申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

2、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124312441261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4919910时、11,开庭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综合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仲裁庭)。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6635827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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