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8-07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新会区用森室内装饰设计中心:
本委受理方晓冰、刘灼明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案号: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1266、1270号),方晓冰要求你支付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期间工资差额8438.4元和2023年9月至12月提成3085元;刘灼明要求你支付2023年10月至12月的工资12000元和2023年10月至11月报销款1750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本案的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
1、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1266、1270号应诉通知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仲裁权利义务须知、证据清单、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
2、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1266、1270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分别为2024年9月26日15时、16时,开庭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①号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议庭)。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50-6605669)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