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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欢、关树湛、温振宏诉广东省华达中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司徒楚鑫工资争议案件开庭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0-12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司徒楚鑫:

本委受理陈文欢、关树湛、温振宏诉广东省华达中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华达中科公司)及你的工资争议案件(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1644号、第1661号、第1662号),申请人陈文欢请求支付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工资差额2150元、温振宏请求支付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工资5200元、温振宏请求支付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工资差额4400元。因采用公告送达以外的方式均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1、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1644号、第1661号、第1662号应诉通知书(包括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等);

2、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1644号、第1661号、第1662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依次为2024年11月26日8时45分、2024年11月26日10时、2024年11月26日11时,开庭地点均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1号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50-6605661)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