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1-13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司徒楚鑫:
本委受理关树湛、温振宏、陈文欢、谢健强诉广东省华达中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司徒楚鑫工资争议系列案件(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1661、1662、1644、1719号)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如下仲裁文书:
新劳人仲案定字[2024]第1661、1662、1644、1719仲裁决定书。
决定内容如下:
准予申请人关树湛、温振宏、陈文欢、谢健强撤回仲裁申请。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联系电话:0750-6605661)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