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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树湛、温振宏、陈文欢、谢健强诉广东省华达中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司徒楚鑫工资争议案件决定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1-13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司徒楚鑫:

本委受理关树湛、温振宏、陈文欢、谢健强诉广东省华达中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司徒楚鑫工资争议系列案件(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1661166216441719号)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如下仲裁文书:

新劳人仲案定字[2024]第1661166216441719仲裁决定书。

决定内容如下:

准予申请人关树湛、温振宏、陈文欢、谢健强撤回仲裁申请。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联系电话:0750-6605661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