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2-06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江门市龙师傅家具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梁卓凡、梁福源、梁煜成、梁嘉豪诉你公司工资争议案件(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1982号、第1983号、第1984号、第1985号),申请人梁卓凡请求你公司支付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期间工资8520元;申请人梁福源请求你公司支付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期间工资17491.69元;申请人梁煜成请求你公司支付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期间工资4455元;申请人梁嘉豪请求你公司支付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期间工资5480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1、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1982号、第1983号、第1984号、第1985号应诉通知书(包括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仲裁权利义务须知、证据清单);
2、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1982号、第1983号、第1984号、第1985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9时、10时30分、15时、16时,开庭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综合一号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50-6605669)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