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24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江门市科智盛电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吴留诉你单位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66号),现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新劳人仲案定字[2025]第66号仲裁决定书。
决定如下:
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6635484)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