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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祖君等19人诉新会区金艺美家具厂(个体工商户)工资争议一案开庭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26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新会区金艺美家具厂(个体工商户):

本委受理刘祖君等19人诉你厂工资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270号),刘祖君等19人请求裁决你厂支付202411月至20251月的工资合计289942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款之规定,现向你厂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1、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270号应诉通知书(包括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仲裁权利义务须知)、增加仲裁请求通知书;

2、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270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5221930分,开庭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1号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三仲裁庭)。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50-6635848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