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3-12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江门市盈冠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蒙家玉诉你公司工资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490号),申请人蒙家玉请求支付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的工资3933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1、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490号应诉通知书(包括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仲裁权利义务须知、证据清单);
2、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490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综合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议庭)。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50-6635848)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