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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成宝诉江门市科智盛电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争议案裁决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5-16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江门市科智盛电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毛成宝诉你单位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299号),现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299号裁决书。

裁决事项:

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给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28955.3元。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6635484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