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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军诉江门市盈冠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工资争议仲裁决定书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5-21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江门市盈冠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洪军诉你公司工资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612号),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612号仲裁决定书

决定如下:

视为申请人刘洪军撤回仲裁申请。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50-6665996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