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6-06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江门市志洪娱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黄小英、黄素菊诉你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370、371号),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1、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370号仲裁裁决书。
裁决如下:
一、确认2022年5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双方存续劳动关系;
二、确认双方于2025年1月3日解除劳动关系。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又不执行,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371号仲裁裁决书。
裁决如下:
一、确认2022年6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双方存续劳动关系;
二、确认双方于2025年1月7日解除劳动关系。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又不执行,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50-6635827)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