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怀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李红诉江门市新会区铭宸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争议一案开庭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7-08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江门市新会区铭宸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红诉你公司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1080号),李红请求裁决被申请人:1、确认2024927日至2025526日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2、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69250.26元;3、支付202412月至20255月期间拖欠工资23865元;4、高温津贴369元;5、经济补偿金10201.88元;6、未休年假工资2814.3元。以上合计106770.44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1、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1080号应诉通知书(包括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仲裁权利义务须知、证据清单);

2、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1080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582515时,开庭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1号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庭)。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50-6605661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