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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文军诉江门市威达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争议一案开庭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7-18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江门市威达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冯文军诉你公司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1135号),申请人冯文军请求你公司支付赔偿金剩下金额26335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1、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1135号应诉通知书(包括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仲裁权利义务须知、证据清单);

2、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1135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时,开庭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综合一号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50-6605669)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