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8-07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江门市轩靓家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新晖、陈绮梨、徐国勤、林健芬、容咏瑜诉你司劳动争议案件(案号: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1335号、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1336号、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1362号、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1363号、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1364号)。申请人李新晖、陈绮梨、徐国勤、林健芬、容咏瑜的仲裁请求详见附表。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司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1、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1335号、第1336号、第1362号至第1364号应诉通知书(包括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仲裁权利义务须知、证据清单);
2、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1335号、第1336号、第1362号至第1364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开庭地点详见附表)。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50-6605661)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