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9-09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江门老根原味烤肉餐饮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梁皓楠诉你单位工资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1182号)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新劳人仲案定字[2025]第1182号号仲裁决定书。
决定事项如下: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50-6605661)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