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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健强等3人诉新会区会城金葵餐饮娱乐中心工资争议一案开庭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9-17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新会区会城金葵餐饮娱乐中心:

本委受理陈健强、施孔鑫、黄小清诉你单位工资争议案件(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1512号、1564号、1619号),申请人陈健强波等3人请求你单位支付工资合共13530元(详见附表)。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款之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1、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1512号、1564号、1619号应诉通知书(包括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仲裁权利义务须知、证据清单);

2、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1512号、1564号、1619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开庭地点详见附表)。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50-6605996)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