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3-05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江门市奥奈斯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苏国雄诉你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案号:新劳人仲案字〔2026〕第395号),苏国雄要求你支付其2026年5月、6月工资差额6155元、经济补偿金8000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本案的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
1、新劳人仲案字〔2026〕第395号应诉通知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仲裁权利义务须知、证据清单、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
2、新劳人仲案字〔2026〕第395号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时,开庭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①号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议庭)。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50-6605669)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