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5-22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新会区大泽镇易泽原创轻中式家居设计工作室:
本委受理刘秀平诉你工作室工资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6〕第397号),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仲裁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新劳人仲案定字〔2026〕第397号仲裁决定书。
决定事项如下:
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50-6635848)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