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怀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政府工作部门 >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抽检信息公开栏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 第71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1-22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2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祥源副食店经营的黑芝麻(购进日期:2022-06-20)

  (一)2022年7月12日,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受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经营的黑芝麻(购进日期:2022-06-20)进行抽样检验。该检验机构于2022年7月28日签发编号为NO:NCP22440705596100118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上述黑芝麻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2年8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黑芝麻2.5kg,共销售了2kg(其中1.5kg作为样品销售给抽检机构),其余0.5 kg自己食用,没有库存,当事人已实施召回措施,因销售给前来购买的顾客是散客,没有留存电话,也没有顾客主动拿回来退换,因此召回数量为零。我局于2022年8月3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上述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免于处罚。

  二、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明华商店经营的黑芝麻(购进日期:2022-07-09)

  (一)2022年7月11日,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受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经营的黑芝麻(购进日期:2022-07-09)进行抽样检验。该检验机构于2022年7月28日签发编号为NO:NCP22440705596100086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上述黑芝麻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2年8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黑芝麻25kg,已售罄(其中3kg作为样品销售给抽检机构),没有库存,当事人已实施召回措施,因销售给前来购买的顾客是散客,没有留存电话,也没有顾客主动拿回来退换,因此召回数量为零。我局于2022年8月3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上述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免于处罚。

  (四)我局通过调查发现,上述黑芝麻的进货来源为新会区会城辖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已另立案处理。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