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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2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3-22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江门市顶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白砂糖(商标:淘麦郎;规格型号:400g/包;生产日期:2022-04-01;标称生产者名称:江门市顶峰食品有限公司)

  (一)2022年11月1日,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阳春市世纪联华超市经营的白砂糖(商标:淘麦郎;规格型号:400g/包;生产日期:2022-04-01;标称生产者名称:江门市顶峰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抽样检验。该检验机构于2022年11月30日签发编号为NO:AFSQC110168003C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还原糖分、色值项目不符合GB/T317-2018《白砂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2年12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批次白砂糖320包,(其中9包作为样品销售给抽检机构),当事人已实施召回措施,因经销商已销售完产品,因此召回数量为零。我局于当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上述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没收违法所得64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新(开)市监处罚〔2023〕7号} 

  (四)我局通过调查发现,上述食品的经销商为新会区会城辖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已另立案处理。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