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一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江门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菊花枸杞茶(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2-07-25)
一、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于2022年11月2日对上述菊花枸杞茶进行抽样并送检验。该检验机构于2022年12月1日签发上述菊花枸杞茶的检验报告(№:22J1412520),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Q/CZWJ 0004S-2022《条味茶系列》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2年12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该公司现场签收上述《检验报告》。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购进菊花枸杞茶20袋,销售20袋。我局于2022年12月6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已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并决定作出处罚如下:1.免于处罚。[新市监(东)处罚〔2023〕7号]。
四、我局通过调查发现上述菊花枸杞茶的进货来源为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辖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已向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