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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4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23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1家食品生产单位经营的新海牌胖大海黑凉粉粉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门市新会区大泽新海食品厂经营的新海牌胖大海黑凉粉粉(生产日期:2022-06-02 规格型号100克/盒)

  (一)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生产的新海牌胖大海黑凉粉粉(生产日期:2022-06-02 规格型号100克/盒)进行抽检,抚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了《检验报告》(№:SPCY20231348),上述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7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沿江开发区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成品仓内未见有报告所涉批次新海牌胖大海黑凉粉粉。由于当事人生产的该产品为客户特定产品,需求量低,只生产了2箱供给抚州市的客户,且时间久远,客户反应货物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三)经调查,不合格原因为原料问题。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处理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54元;(二)罚款15000元。

  (四)通过调查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原料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辖区,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已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通报了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