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一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新会区会城优众商店经营的3+2青芒果味夹心饼干(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3-4-2)
一、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受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于2023年8月8日对上述3+2青芒果味夹心饼干进行抽样并送检验。该检验机构于2023年9月5日签发上述3+2青芒果味夹心饼干检验报告(№:XBJ23440705603244920),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水分项目不符合GB/T 20980-2021《饼干质量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9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该水产品档现场签收上述《检验报告》。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购进上述3+2青芒果味夹心饼干9.5斤,销售了6.09斤。我局于2023年9月7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并决定作出处罚如下:1.免予处罚。[新市监(东)处罚〔2023〕66号]。
四、我局通过调查发现上述3+2青芒果味夹心饼干的进货来源为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已向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通报了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