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一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餐具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新会区张智景美食店经营的餐碗(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3-10-23)
一、江门市食品检验所受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于2023年10月23日对上述餐碗进行抽样并送检验。该检验机构于2023年11月13日签发上述餐碗的检验报告(№:DBJ23440700598033081),检验结论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1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该店现场签收上述《检验报告》。经查,当事人共清洗、消毒上述餐碗一批(当天使用),重复提供给店内食堂使用。我局于当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已构成使用洗净、消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出处罚如下:警告。[新市监(东)处罚〔2023〕80号]。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