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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6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07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局辖区一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新会区匠心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厚切三文鱼刺身(自制)(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4年11月6日)

  一、2024年11月6日广东省科学院测试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受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销售的厚切三文鱼刺身(自制)进行抽样并送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检测,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024年11月25日签发厚切三文鱼刺身(自制)的检验报告(№:24J3133349),检验结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11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现场签收上述《检验报告》。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购进上述不合格厚切三文鱼刺身(自制)1.09kg。我局于2024年11月29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五)项的规定,决定作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20元;2.罚款15000元。[新市监(东)处罚〔2025〕5号]。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