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0-22
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1家食品生产单位加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新会区定记烧腊加工场加工的叉烧(生产日期:2025-07-17)
(一)2025年7月17日,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新会区定记烧腊加工场加工的叉烧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XBJ25440705603237995),并由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于2025年9月2日出具了复检报告(编号:BSFC2500622-001B01)显示:经检验,苯并[a]芘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本次监督抽检复检不合格。
(二)经查明,当事人加工上述叉烧2.75kg,成本单价是70元/kg,销售单价是80元/kg,销售了2.75kg给抽检机构,销售所得款220元,货值220元,违法利润27.5元。我局于当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加工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一)罚款100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220元。罚没款合计10220元。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