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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80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0-26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江门市新会区绿之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包装饮用水(商标:绿护桃源;规格:16.5L/桶;生产日期:2025年7月7日)。

  (一)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以下简称省食检所)于2025年7月24日对中山市小榄镇亿新桶装饮用水商行经营的包装饮用水(商标:绿护桃源;生产商:江门市新会区绿之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07-07;规格:16.5L/桶)进行抽样检验。省食检所于2025年8月20日签发的《检验报告》(№:25J0623443)显示,上述被检包装饮用水的检验项目“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5年8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于2025年7月7日生产包装饮用水37桶(商标:绿护桃源;规格:16.5L/桶),成本价0.7元/桶。上述包装饮用水当事人留样5桶,余下的32桶于当日以1元/桶的价格全部销售给中山市小榄镇亿新桶装饮用水商行,经营额共32元,扣除成本22.4元,违法所得9.6元。上述包装饮用水货值共计37元。我局于当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9.6元;

  2.罚款50000元。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