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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88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1-18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一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新会区会城德明靓汤餐厅(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清远鸡(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5-8-18)

  一、广东中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于2025年8月18日对新会区会城德明靓汤餐厅(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清远鸡进行抽样,并送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9日签发的检验报告(№:AFSQF081032002C),检验结论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5年9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现场签收上述《检验报告》。我局于2025年9月15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购进上述清远鸡4.25kg,销售给抽检机构2.4kg,剩余部分已丢掉处理。

  三、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并决定作出处罚如下:1.免予处罚。[新市监(东)处罚〔2025〕103号]。

  四、我局通过调查发现上述清远鸡的进货来源为新会区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已向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通报了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