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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01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2-02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江门市古林清源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包装饮用水(商标:古兜清源和图形;规格:17.5L/桶;生产日期:2025年8月12日)。

  (一)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以下简称省食检所)于2025年8月19日对江门市蓬江区邑大净水设备有限公司经营的古兜清源包装饮用水(商标:古兜清源和图形;生产商:江门市古林清源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08-12;规格:17.5L/桶)进行抽样检验。经省食检所检验,上述被检包装饮用水的检验项目“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5年9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于2025年8月12日生产古兜清源包装饮用水86桶(商标:古兜清源和图形;规格:17.5L/桶),成本价2元/桶。上述包装饮用水当事人留样6桶,余下的80桶以2.5元/桶的价格于2025年8月13日和8月15日分别销售给江门市蓬江区邑大净水设备有限公司50桶和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金兜泉商行30桶,经营额共200元,扣除成本160元,违法所得40元。上述包装饮用水货值共计215元。我局于当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40元;

  2.罚款50000元。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