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总体目标,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健全制度,确保制度落实。2021年,区局牵头研究制定了《新会区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办法(暂行)》《新会区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办法(暂行)》《新会区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办法(暂行)》,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2022年,转发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并调整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召集人及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7个增加到19个,将区局负责人任召集人调整为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区领导任召集人。
二、压实责任,推进审查工作。区局牵头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我区17个有关部门全面清理现行政策措施,废除或调整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和做法。目前,我区未发现有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均已建立自我审查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实质性审查,2021年审查增量文件9份。
三、加强宣传,提高审查质量。区局牵头每年召集开展新会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通报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提升自我审查的能力,达到不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政策措施的审查效果。此外,区局还派员到区财政局等成员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法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我区有关部门公平竞争审查的业务水平。
四、突出重点,开展专项行动。结合省、市关于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印发了《新会区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方案》,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目前,各政策制定部门对本部门出台的现行有效的政策尤其是2021年出台的政策文件开展清理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