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会区市场监管局在江海区人民法院主持下,与原告签署调解笔录,实质性化解一宗行政处罚纠纷涉诉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该案是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施行后,该局首宗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涉诉案件。
该案件当事人因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合计五万余元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满处罚决定向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庭审,法院认为,该案件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数额符合法定处罚种类与幅度范围内,但考虑到涉案当事人为小微企业,经营规模不大,受当前疫情影响,经营较为困难,且具有初次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等多项符合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经多番沟通,建议“增加执法温度”,双方以调解的方式推动案件的实质性化解。
新会区局以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的其他地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为契机,结合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精神,反复研究、认真研判,定下调解的基调并综合考虑个案情况、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同类案件判决结果等多种因素确定调解的幅度,最终成功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既遵循了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又体现了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根本目的。通过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既提高了食品经营企业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又增加了行政执法机关柔性执法的温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下一步,新会区局将继续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在行政执法的理念、思路、举措之中,坚持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相结合的原则,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大力推进柔性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新会建设“首善之区”打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